弱电技术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87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论坛版主的义务和职责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9-15 10:41: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论坛版主的义务和职责

(1) 论坛版主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社区用户守则。

(2)各论坛版主可依据该版开版的宗旨,确立并保持该论坛的风格和主题,并建立其相应论坛的管理规则,包括对违规灌水者的处罚办法,版规确立后经过社区管理员同意批准后生效。

(3)整理文章: 严格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删除违规帖子。

对于违规用户的认定: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有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的;

(十一)卖商业广告或者灌水的文章;

(十二)恶意攻击损害网鸟网站和社区形象的;

(十三)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

(十四)干扰正常讨论秩序,

(如刷屏,在同一论坛发布一帖子重复5次以上等);

但请谨慎使用你的权力,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文章,对於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版主要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

(4)编辑精华区:版主有义务阅读将该版网友的帖子,并将其中优秀帖子标为精华及添加标志,让大家可以随时查阅。应客观、公正、高质、高水平、谨慎、不以个人喜好,不以个人关系、个人情绪来评定精华帖,

一周以上没有精华整理工作的,将视为失职,多次出现此种情况,将被免去版主资格。

(5)活跃版面,回答问题:版主应尽心多发表些好文章,耐心地多为网友回帖,尽自己的能力解答网友问题。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网友的问题,使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确立。定期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制定今日主题,活跃讨论的气氛。

(6)论坛版主对故意捣乱的、重复连发(刷屏)的、发布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帖子删除,不听劝阻的可以将其踢出该版论坛。

(7)若该论坛内有争吵和不良行为,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以劝说为主并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尽量采取克制行为,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

(8)对社区的缺点和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反聩给社区管理员。

(9) 为于有争议和难处理的问题,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及时地反聩给社区管理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弱电技术交流论坛 ( 豫ICP备12026825号 )

GMT+8, 2024-5-16 05:36 , Processed in 0.18750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