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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杰    时间: 2012-5-3 11:28
标题: 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一、材料管理
1. 材料计划
项目部材料员应根据工程部门提供的《主要材料需用量核算表》、《辅助材料需用计划》编制材料申请计划(计划分为甲供料计划和自购料计划两部分),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材料员根据采购权限组织实施(上报业主或自行采购)。
2. 材料采购
1)甲供材料(部分主材),由业主采用招投标等方式采购,项目部与业主指定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部所提供的计划,适时、适量地组织供应。
2)A类材料,即主材(甲供材料除外),由局公司采用招标等方式确定合格供方,项目部在认同质量和价格的基础上,与局公司签订供应合同,由局公司组织采购与供应,也可由局公司委权项目部在合格供方中比价采购。
3)B类材料(指地材),由局公司和项目部在对全线资源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全线统一限价或采用招标采购等方式选定若干合供供应厂家(供应商),由项目部负责与厂家(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并组织进料和质量、数量的验收。
4) C类材料(其他辅助材料、特种专用材料、劳保用品等),由项目部对周边市场进行详细的调查,在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前提下,指定合供供应商,签订价格优惠、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合同(协议),定点限价采购或送货上门,以形成批量优惠。
5)周转材料(模板、脚手架等),由局公司委权项目部采购(租赁)。项目部应充分利用局公司现有资源,采取先内租后外租,先租赁后购买的原则。采购或租赁均采取询质比价比服务的原则,并签订采购(租赁)合同(协议)。
3.材料验收
项目部应对到达的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
1)主材验收。
主材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项目部应做好验收记录,在对其数量、规格验收的同时,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检查其有无合格材质证明书,核对其材质证书同到达材料外包装的牌号、批号、生产日期是否相同,以及其外观质量、尺寸是否合符标准、有无过期现象等,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工地。材料到达工地后,应及时通知试验部门进行抽检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地材、周转材料的验收。
项目部应加强地材、周转的验收,严格地材验收责任制,地材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两人以上共同验收方和一车一票制度,同时做好验收记录,对不合格地材应坚决拒收,周转材料应比照主材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
3)其它材料的验收。
对工程有影响的辅助材料以及对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劳保三安产品,对人身和环境产生危害的化学危险物品,同样应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检查其有无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营业执照、产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坚决杜绝三无产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4、材料储存与保管
1)项目部材料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仓储材料保管技术规程》、《材料搬运、储存控制程序》,按产品性能和保管要求,对入库材料分区、分类堆码,做到堆码整齐、标识齐全、过目成数。
2)负责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做到帐、卡、物相对应,坚持“三检查”、“三核对”制度,并负责保管好各类材料技术证件。
3)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按规定对其编号、标识、专人保管,并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
4)对有防湿要求的材料,应按规定进行防潮处理,并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顾客(业主)提供的产品,应进行单独存放、单独标识、单独建帐、单独管理。
6)加强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入库材料完好无损。
5、材料发放。
1)材料的发放必须严格按计划和定额进行控制,材料的领发必须严格按领发料管理制度执行,严禁非生产用料,最大限度的控制材料成本支出。
2) 主要材料领发必须经项目经理或作业队长审批,材料员依据审批的规格、数量,开据领(发)料单或用料单,在三查三对后,按先进先发的原则发放,需要技术证件的材料应随行发放,严格无审批、无计划用料。
3) 对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在搬运中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材料员应对领料人员或搬运人员说明注意事项,确保人身和材料的安全。
4)对小型机具、周转材料应建立发放台帐和保管卡片,做到专料专用,用完后,应及时回收。
5)所有用于工程消耗的材料,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销、合理摊销。
6.材料报表。
认真做好项目部材料月报(资金报表)、季报(主要材料)、年报(主要材料)的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参与项目部材料成本核算和材料成本分析。
二、机械设备管理。
1、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及时提报施工设备需用计划,由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统一在局公司调拨或社会租用
2、项目部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使用局公司调拨设备,对于项目工程所需特种设备,确因局公司无法满足,需租用外部设备时,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3、项目部发生设备租赁业务时,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应明确设备规格、型号、数量、费用、时间、双方责任、安全、结算方式等。
4、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设备进入工地前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设备安装前必须先检查,做好验收记录。严禁带故障的设备进入施工工地。
5、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管理控制程序》要求,对所租赁的设备建立专门台帐,进行设备标识,建立设备档案,督促机械操作人员认真填报检修和运转记录,做好自用设备的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局公司。
6、项目部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经常性地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关键、特殊过程配备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排除故障,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项目部无法处理的设备重大、大事故,应立即局公司船机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7、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对项目所用设备进行检查,了解设备技术状况、使用状况和保养、维修等情况,严格按《设备管理控制程序》对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控制与管理。
8、项目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章操作,禁止将设备交民工操作和私自转让给民工队使用。
9、项目部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做好退场前的维护和整修,设备管理人员在设备退场时,必须将设备使用时的运转及维修记录一并移交给局船机管理部门或市场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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